




1、消防控制室中的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未设自动调节阀。在建审过程中,发现有些工程设计图上消控室的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无自动调节阀,这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中第6.2.2条不符。设自动调节阀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消防控室的防火安全。 2、消防控制设备对防烟、排烟设施的控制、显示功能不完善,根据规范GB50116-98中第6.3.9条的规定:火灾报警确认后,必须停止有关部位的空调送风,关闭自动调节阀,并接收其反馈信号;同时启动有关部位的防烟和排烟设备等,并接收其反馈信号。有的工程联动控制中不能分区控制排烟阀、排烟口,有的不能接收其反馈信号,不能反映出阀件的启闭状况。 3、管网气体灭火系统自动调节阀。GB50116-98中第6.3.4.3条要求:“在延时阶段,应自动关闭防火门、窗,停止通风空调系统,关闭有关部位自动调节阀。”这要求在管网气体灭火系统中,必须安装自动调节阀,与消防控制设备联动。在个别工程中无此功能。

电动调节阀装置在通风、空气调节体系的送、回风管道上,平常呈开启状况,火灾时当管道内烟气温度达到70℃时关闭,并在时间内能满足漏烟量和耐火完整性要求,起隔烟阻火作用的阀门。关于电动调节阀的基本功能要求。 调节阀一般由阀体、叶片、执行机构和温感器等部件组成。阀门应具有复位功能,其操作应方便、灵敏、可靠。调节阀或电动调节阀应具有温感器控制方法,使其主动关闭。 调节阀主要装置在通风空调体系和正压送风体系中,70℃时主动关闭,避免火灾烟气延伸。通常情况下,调节阀不会应用在电动体系中。 调节阀设置位置包含管道穿越防火分区处。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及重要的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穿越变形缝处的两边。厨房、澡堂、厕所等的垂直排风管道,应采取避免回流的措施或在支管上设置调节阀。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动作温度应为70℃,公共建筑的厨房的排油烟管道宜按防火分区设置,且在与垂直排风管连接的支管处应设置动作温度为150℃的调节阀,避免影响平常厨房操作中的排风。 调节阀宜靠近防火分隔处设置。 调节阀暗装时,应在装置部位设置方便检修的检修口。在调节阀两边各2.0m范围内的风管及其绝热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