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排烟风机的5种发动方式
一、学习消防排烟系统,务必要掌握消防排烟风机的5种发动方式: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发动:同一防烟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联动敞开排烟口;排烟口敞开的动作信号作为触发信号联动敞开消防排烟风机。 2、手动敞开排烟口,连锁发动排烟风机。 3、使用消防联动操控器多线操作盘,长途手动发动消防排烟风机。 4、经过现场风机操控箱现场手动发动消防排烟风机 5、消防操控室直拉线手动操控启停。 二、排烟风机的封闭 排烟风机由排烟风机入口处总管上设置的280°排烟防火阀的动作信号连锁封闭消防排烟风机。 三、排烟系统的具体应用 一个排烟系统担负多个防烟分区时,只敞开着火防烟分区的消防排烟风机,不能敞开相邻防烟分区的排烟风机,不然会加快烟气向相邻防烟分区的蔓延;当到达280°时,则可封闭着火防烟分区的排烟风机,敞开相邻防烟分区的排烟风机。
防火阀设置时应契合哪些要求
防火阀应契合哪些要求:防火阀应设在防烟分区所构成的储烟仓内;走道内防火阀应设置在其净空高度的1/2以上,当设置在侧墙时,其 近的边沿与吊顶的距离不应大于0.5m;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体系联动打开排烟区域的排烟阀或防火阀,应在现场设置手动打开设备。 防火阀的设置宜使烟流方向与人员分散方向相反,防火阀与邻近安全出口相邻边沿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每个防火阀的排烟量不应大于 大容许排烟量, 大容许排烟量应按照本规范第5.2.12条的规矩核算判定。 防火阀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当排烟阀或防火阀设在吊顶内,通过吊顶上部空间进行排烟时,应符合下列规矩:关闭式吊顶的吊平顶上设置的烟气流进口的颈部烟气速度不宜大于1.5m/s,且吊顶应采用不焚烧材料。 非关闭吊顶的吊顶开孔率不应小于吊顶净面积的25百分之,且应均匀安置。排烟体系与通风、空气调节体系宜分隔设置。当合用时,应符合排烟体系的要求。


